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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2025-08-28 22:33     来源:钦州市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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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协助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负责全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事业单位是:钦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优抚安置股(褒扬纪念股、就业创业股)。

局属事业单位内设综合服务股、权益保障股、就业信息股

3.人员情况

1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下属单位的人员编制数13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7人。截至202412月底,在职实有人员为13人,编制内13人,其中:行政编制内6人,事业编7人。

2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经政府批准聘用人员2人。截至202412月底,实有聘用人员2人。

3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性岗位2人。截至202412月底,公益性岗位2人,自聘0人。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纳入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

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一、按单位类型




    行政单位

 1

 0


    事业单位




    行政类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

0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暂未分类事业单位




  企业




    其他单位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2

 0


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其他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一级预算单位

1

0


    二级预算单位

1

0


    三级预算单位




  四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328.9万元,同比增加278.05万元,增长6.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328.9万元,为钦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278.05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项目资金增加导致收支总计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 4328.9万元,同比增加278.05万元,增长6.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223.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长277.21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16.1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06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总额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83.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卫生和生育、优抚对象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27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总额增加、优抚对象医疗保险保费提高及优抚对象医疗报销人员增加。

5.其他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对退役军人困难帮扶援助支出。同比减少6.56万元,下降54.39%,主要原因是帮扶经费未能及时支付,次年再申请支付。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51万元,项目支出4094.8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114.2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5.78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事业单位医疗3.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16.1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死亡抚恤支出95.81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7.伤残抚恤支出309.81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

8.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014.5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

9.义务兵优待1186.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义务兵、非农义务兵、“三属”、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和立功受奖军人优待金。

10.其他优抚支出332.2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参战民兵生活补助义务兵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春节八一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帮扶等。

11.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支出460.61万元,主要用于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兵龄补助。

12.退役士兵安置425.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等支出。

13.退役士兵管理教育73.1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费支出。

1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77.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体检和春节、八一慰问。

15.其他退役安置支出3.21万元,主要用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财政补助。

1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退役军人管理事务5.9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经费。

17.拥军优属4.4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经费。

18.事业运行67.73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运行等。

19.公务员医疗补助6.63万元,用于在职在编医疗补助。

20.优抚对象医疗补助67.63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

21.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支出27.27万元,主要用于褒扬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和清明节日扫墓及烈士公祭活动等。

22.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4.96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示范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以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应急服务用车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5.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万元,其中: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5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帮扶援助资金。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预算安排0.69万元,支出决算0.05万元,完成年预算的7.25%;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减少0.02万元,下降2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出国安排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本年无支出,年无安排预算,上年同期无支出,无需对比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辆,没有安排相关预算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支出,年无安排预算,上年同期无支出,无需对比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辆,没有安排相关预算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辆,没有安排相关预算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支出,年无安排预算,上年同期无支出,无需对比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完成年预算的7.25%,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28%。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局参加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个批次、共计4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个批次、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来我局开展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控制在预算内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安排1批接待任务人员较多,2024年安排接待1批接待人员较少的上级领导到我局开展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7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9.72万元,增长36.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4048.65万元,执行数3982.38万元。自评得分为97.58分,评级为从自评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能够较好地完成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益较高,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有待提高、工作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存在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上级项目入库比较迟、造成少部分人员经费和项目未能在当年安排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33个,项目支出总额3982.38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3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981.1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8.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97%;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个项目评为等,涉及资金1.2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3%;0个项目评为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退役士兵政策知晓度不高,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广泛深入,部分退役士兵对社会保险接续政策了解不及时、不全面,导致未能及时申请办理;部门协调配合还需加强,在办理社会保险接续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社保部门、医保部门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还存在一些不畅的地方,影响了工作效率。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接续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深入基层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等进行宣传讲解,确保每一名退役士兵都能了解政策、掌握办理流程。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顺利开展。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本级资金),执行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度应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补助人数295人,实际发放人数295人,应享受安置政策人员覆盖率达到100%。通过2024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了一定经济保障,维护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缓解了退役士兵家庭一部分经济困难,促进退役士兵再就业,确保退役军人政策落地,维护社会稳定。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退役士兵政府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28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10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指标均达成预期指标,完成2024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一定经济保障,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促进退役士兵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关于批复各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南财库〔2025〕3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并已对公开的信息确认无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2024年度部门汇总决算信息在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部门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2696126,联系人:陈

钦州市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8月18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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