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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3.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组织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6.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参与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南区医疗保障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 2 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是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和综合股2个股室;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1 个,是钦南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内设六个经办业务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基金征缴股、待遇审核股、信息技术股、基金稽核股。
2024年钦南区医疗保障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 23人,实有在职 22 人,实有离休 0 人,实有退休 2 人。其中,局机关编制数 5 人,编内实有在职 6 人,实有离休 0人,实有退休 1 人。局下辖二层(钦南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编制数 18 人,编内实有在职 16 人,实有离休 0人,实有退休 1 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由钦南区医疗保障局和钦南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共2个单位构成,2个单位均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621.88 万元,同比减少1603.05万元,下降25.7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621.88万元,为钦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603.05万元,下降25.75 %,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部门决算局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级配套资金”专项收入3477.54万元(含2022年1663.48万元),2024年收入1959.66万元;二是二层事业单位(医保中心)2023年追加退休职工年金计实及计息2.79万元收入。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 4621.88万元,同比减少1603.05万元,下降25.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37.6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7.63万元,下降6.91%,主要原因是局本级“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资金”专项支出较2023年减少。
2.住房保障支出(类)22.4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8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4361.8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费,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及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同比减少1587.22万元,下降26.68%,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决算局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级配套资金”专项支出3477.54万元(含有2022年1663.48万元),2024年支出1959.66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医保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93万元,项目支出4306.9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75.9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行政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以及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运行165.0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以及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4.38万元,主要用于为本部门(局机关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8.5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22.4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行政单位离退休0.2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局机关退休职工物业补、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等支出。
7.事业单位离退休1.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所属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物业补助、退休生活补助以及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等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按规定计缴的职业年金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计缴的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公务员医疗补助8.49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万元,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支出。
1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959.66万元,为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本级财政补助。
13.城乡医疗救助1968万元,用于对城乡贫困居民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或者因重病住院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的专项帮助和服务支出。
14.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199.91万元,主要用于稳定脱贫人口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补助支出。
15.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6.27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管、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医保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6.医疗保障政策管理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医保政策宣传引导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医保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8.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36.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南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1.06万元,支出决算0.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0.19%;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减少0.09万元,下降21.9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同比无增减。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年度预算持平,同比无增减。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度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同比无增减。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与年度预算数持平,同比无增减。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同比无增减。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同比无增减。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0.19%,同比减少0.09万元,下降21.95%。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3个批次、共计3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个批次、3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南区医保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5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43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23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南区医保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南区医保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年初预算数)3184.2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68.36万元;全年预算数5153.5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68.36万元;执行数(决算数)4621.88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86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93万元,项目支出4306.95万元。自评得分为94.28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资金的执行和绩效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年度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均已完成。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4个(2024年当年预算项目12个,上年结转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额6237.38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006.9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7.1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0.26%;4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544.9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8.5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9.72%;2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81.2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4.2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2%;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二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二是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项目执行部门要按项目各级考核指标有序开展工作,加强与财政对接,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到位,按时完成项目立项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年初预算217.5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99.91万元,执行数为199.9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稳定脱贫人口(含2014年、2015年退出户)在过渡期内,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对其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个人缴费标准40%的比例进行资助。其中,对2014 年、2015 年退出户,按个人缴费部分的30%进行资助。全年资助稳定脱贫人口13993人参加居民医保,确保脱贫人口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缓解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范因病返贫。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级配套资金”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9.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9.7分。从评价情况来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级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促进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力保患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按时报销。全年居民医保医疗待遇支出23206.15万元,有效缓解和减轻患病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实实在在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关于批复各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南财库〔2025〕3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并已对公开的信息确认无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汇总决算信息在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部门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2821013,联系人:陈鸿连)
钦州市钦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 8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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