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贯彻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研究提出钦南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研究提出钦南区重点产业技术政策;推动钦南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钦南区科技创新能力。负责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引导、支持、帮助企业建立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机构;指导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加速成果转化的服务体系,引导咨询业的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南区科技局是钦南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内设有办公室、工业科技与农业科技股、知识产权与科普股3个职能科室,钦南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钦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属钦南区科技局的二层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南区科技局现有行政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7人;二层单位现有事业编制2人,实有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全部都属于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65.25万元,同比增加891.31万元,增长325.37%。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165.25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支出总计1165.25万元,同比增加891.31万元,增长325.37%。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0.1 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方面支出。
⒉科学技术支出1139.65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技术研究与开发、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方面支出。
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5.0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提高生活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
5.住房保障支出(类)6.95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
钦南区科技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6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5.25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891.31万元, 主要原因是: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支出由钦南区科技局拨付给各课题承担单位。
钦南区科技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5.25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891.31 万元, 主要原因是: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支出由钦南区科技局拨付给各课题承担单位。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科技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0万元,项目支出1050.2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89.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发生的工资福利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2.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5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提高生活补助发生的退休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7万元,主要用于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4.行政单位医疗3.48万元,主要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⒌住房公积金6.9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⒍共产党事务支出0.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1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支出。
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38万元,主要用于租办公用房、征订报刊等经费支出。
⒏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3.5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5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知识产权宣传周、广西发明创造展等开展活动所发生的工作经费支出。
⒐社会公益研究支出1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创新团队建设对企业补助费用。
⒑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005.7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5.71万元。主要用于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采用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方法等技术研发、改造和创新工作经费。
⒒科普活动支出2.1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技三下乡等科普活动经费支出。
⒓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1.4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深圳高交会活动经费支出。
⒔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9.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9.00万元。主要用于高新企业培育工作经费支出。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科技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聘用人员工资、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等;公用经费9.89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科技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105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企业政策性补贴等。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南区科技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6万元,支出决算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65万元,下降66.33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同比减少0.65万元,下降66.33 %。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及来我区参观考察农业科技园区接待。据统计,2017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3个批次、共计39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7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精神,厉行勤俭节约、没有铺张浪费。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7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16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实际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
(三)2017年度公务用车费支出0万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度年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度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南区科技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50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18.91万元,增长26.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工资福利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南区科技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钦南区科技局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5.71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比较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专利申请资助:2017年1-12月份截止,我区共组织申请国家专利144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067件,实用新型330件,外观设计52件,完成年初的绩效指标发明专利申请量160件的566.88%。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