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水果生产规划及水果技术指导。(2)引进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推广,对果农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全区果农素质和技术水平。(3)负责全区果品流通信息工作,服务“三农”。
2、机构设置:单位内设综合股、生产技术股2个股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南区水果产业发展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财政隶属一级单位,预算级次为县级,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内设综合股、生产技术股两个股室。现有在编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5人;全部是财政供养。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7.48万元,同比减少77.1万元,下降41.7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7.48万元,为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77.1万元,下降41.77%,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 0万元。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 万元。
(二)支出总计107.48万元,同比减少77.1万元,下降41.7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
2. 农林水事务支出88.31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74.29万元,下降45.69%,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农业项目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34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同比减少2.05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4.卫生健康支出(类)3.9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46万元,下降10.4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5.住房保障支出(类)5.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3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6.结余分配 0 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水果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77.1万元, 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减少。
钦南区水果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48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77.1万元, 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减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水果产业发展中心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8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78.3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话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公务员医疗补助0.73万元,为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事业单位医疗3.2万元,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5.89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万元,主要是用于上级财政补助市县农业项目支出。
6.事业单位离退休0.2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万元,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8.死亡抚恤1.91万元,用于抚恤方面的补助。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水果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水果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水果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南区水果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减少0.06万元,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0 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或下降) 0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0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 0 人次。
(二)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同比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或下降) 0 %。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度年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同比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或下降) 0 %。2020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同比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或下降) 0 %。
(三)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同比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或下降) 0 %。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南区水果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6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2.48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南区水果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钦南区水果产业发展中心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单位项目未达到规定金额,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南区水果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委托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关于批复钦南区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南财库函〔2021〕2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0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2693659,联系人:黄秀礼)
钦州市钦南区水果产业发展中心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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