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起草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组织编制全区公路、水路及城乡客运等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3)负责全区港口、铁路、高等级公路等行业协调工作;统筹城区和乡镇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化交通运输布局,加快形成城乡镇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4)负责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质量监督、建设市场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管理;负责全区公路、水路、客货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和维护。
(5)负责涉及交通工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路政管理、内河航道管理等业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6)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7)负责全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乡汽车、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辆维修市场、道路运输车辆客货运代理、搬运装卸、运输信息服务。
(8)负责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和参与公路、铁路、水路、航空有关交通战备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
(9)负责拟订本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10)负责本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11)负责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行业利用外资工作;管理公路、水路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设置2个股室:办公室、综合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有: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本级)、钦南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钦南区县乡公路管理所、钦南区航运管理所、钦南区道路运输管理所、钦南区地方交通规费征收稽查所、广西国营丽光华侨农场交通管理站。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616.24万元,同比增加3324.07万元,增长62.8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616.24万元,为钦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3324.07万元,增长62.81 %,主要原因是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投入。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3383.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559.63万元,下降14.19%,主要原因是消化了部分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总计8616.24万元,同比增加2764.44万元,增长47.2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同比增加91.56万元,增长644.79 %,主要原因是今年把缴纳的在职人员社保费用计算进去。
2.卫生健康支出3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社保部门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同比增加24.03万元,增长395.88%,主要原因是今年把缴纳的医疗保险统计入卫生健康支出。
3.农林水支出94.6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等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同比减少2127.74万元,下降95.74%,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农林水支出资金用于道路建设等扶贫公共基础设施的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8365.43万元:主要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4765.93万元,增长132.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交通运输类资金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0.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0.66万元,增长110.58%,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后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3383.4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项目没有实施。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1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65万元,项目支出8437.5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行政单位离退休9.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缴费及生活补助支出等。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干部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3.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自筹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 死亡抚恤30.58万元,主要用于死亡干部职工的抚恤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事业单位医疗23.21万元,主要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公务医疗补助0.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的医疗补助缴费。
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94.6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等扶贫基础设施的建设。
9.行政运行285.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发放及日常办公工作经费等。
10.公路建设4804.8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1.公路养护467.4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维修等支出。
12.公路和运输安全15.4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财政补贴资金。
13.公路运输管理677.71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支出。
14.水路运输管理支出46.4万元,主要用于水上运输安全管理人员工资等水运安全管理工作支出。
15.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458.4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16.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408.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支出。
17.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182.46万元,主要用于客运车辆智能监控补贴及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18.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66.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支出。
19.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610.2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支出。
20.其他交通运输支出42.3万元,主要用于钦南区交通运输企业第一批财政政策奖励资金。
21.住房公积金20.3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19.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5万元,支出决算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度或减少0.02 万元,下降4.26%。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1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与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度无支出,2021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与上年持平。
(三)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4.26%。主要用于开展公共业务公务工作接待。据统计,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6个批次、共计57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个批次、57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或小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9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1.36万元,降低6.3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14.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7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49.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1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局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1.49万元,自评得分为92.2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37.36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99.67%。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稽征所及公路所运行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8 分。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按时按量完成预算支出计划。
钦南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6.4分。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按时按量完成预算支出计划。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6.6分。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按时按量完成预算支出计划。
水运安全管理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9分。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按时按量完成预算支出计划。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1年度部门
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南财库〔2022〕6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1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2810340,联系人:连昌营)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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