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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

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8-30 00:0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大番坡镇人民政府是钦南区的基层政权组织,在辖区范围内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经济工作管理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为群众服务的职能,对辖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负总责。其具体职能如下:

一是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二是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社会治安、司法、卫生健康等行政工作。

三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和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上来,积极探索当前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四是加强公共管理,着力改善民生。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突出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人居环境。

五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六是加强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屯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乡村多元化治理。

七是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服务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职责。

八是加强镇干部职工自身队伍建设。

九是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大番坡镇人民政府内设有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民政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水利水土保持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文化广电体育和服务站、卫生健康服务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妇联、团委、人民武装部等部门。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行政机关、预算管理级次1级、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经费来源:财政拨款。7二层事业单位乡镇管理事业单位: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服务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水利水土保持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52.53万元,同比增长192.07万元,增长18.1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52.53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长192.07万元,增长18.11%,主要原因是日常事务增多,机构改革人员增多,工资福利待遇提高,各项经费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252.53万元,同比192.07万元,增长18.1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1.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同比减少113.44万元,下降19.38%,主要原因是各项办公经费开支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69万元:主要用于大番坡镇政府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人员工资支出。同比减少0.83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发放的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人员工资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1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9.39万元,增长57.23%,主要原因是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社保人员工资福利提高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16.1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同比增加45.14万元,增长63.53%,主要原因是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卫生健康人员工资福利提高、医保缴费基数比例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大番坡镇政府节能环保事业支出。同比增加2.53万元,增长281.11%,主要原因是加大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力度,购买办公用品、宣传物料等增多

6.城乡社区支出37.38万元:主要用于大番坡镇政府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村镇规划建设所人员经费支出和支付大番坡镇青龙村委钟屋村美丽村屯设计费用同比增加3.36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城乡社区的环境卫生投入,改善村容村貌

7.农林水支出297.8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相关支出。同比增加180万元,增长152.68%,主要原因是村(社区)“两委”干部工资福利待遇提高,青龙村委清河水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大窝口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青龙村钟屋村乡村振兴示范点产业配套设施项目、乡村振兴示范点配套项目和帮扶经费等项目的落地实施。

8.交通运输支出5.73万元:主要用于大番坡镇政府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交通管理站人员工资支出。同比减少7.72万元,下降57.4%,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一名交通站人员转财拨统发,人员经费减少。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6.79万元:主要用于海域与海岛管理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国土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增加49.87万元,增长294.74%,主要原因是大番坡镇立行立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治项目、配合海洋部门开展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审计问题整治非法围填海点复绿工作、配合海洋部门开展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审计问题整治工作、整治红树林保护区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茅尾海红树林保护区(大番坡片区)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等项目的实施

10.住房保障支出49.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7.1万元,下降25.8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降。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大番坡镇政府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安全生产人员工资支出。同比减少9.14万元,下降28.26%,主要原因是发放安全生产人员工资支出减少

1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1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22万元,项目支出255.3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人大会议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费用支出。

2.行政运行支出422.1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44.9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4.群众文化支出17.6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人员工资支出。

5.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4.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社会保障服务所人员工资支出

6.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4.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1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事业运行支出5.6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工资支出。

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81.1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卫生健康服务所人员经费支出。

10.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1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1.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其他污染防治项目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办公经费支出。

1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5.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村镇规划建设所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出。

1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垃圾清运等工作

15.其他城乡社区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大番坡镇青龙村委钟屋村美丽村屯设计费用。

1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149.72万元,主要用于大番坡镇青龙村委清河水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大窝口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青龙村钟屋村乡村振兴示范点产业配套设施项目、乡村振兴示范点配套项目和帮扶经费等项目的落地实施。

1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48.1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生活补助等。

18.公路养护基本支出5.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交通管理站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出

19.海域与海岛管理项目支出44.41万元,主要用于大番坡镇立行立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治项目、配合海洋部门开展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审计问题整治非法围填海点复绿工作、配合海洋部门开展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审计问题整治工作、整治红树林保护区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茅尾海红树林保护区(大番坡片区)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等项目的实施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业运行支出22.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国土所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出

21.住房公积金支出49.16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2.安全监管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安全生产站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7.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9.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为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2.9万元,支出决算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2%;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度增加3.78万元,增长62.5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2021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2%,同比增加3.7万元,增长63.9%。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无支出2021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支出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2%,同比增加3.7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高,机要文件报送、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专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纪律规章,节约开支。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加快,事务增加,公务用车燃料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年限较长,相关维修费用增加较多

(三)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同比增加0.08万元,增长3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3个批次、共计26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个批次、2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纪律规章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研、督查等工作增多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23.79万元,增长25.25%。主要原因是:日常机关事务增多和我镇开展青龙村委钟屋村和何家村美丽村屯建设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镇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2.53万元自评得分为92.2 。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镇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何家村乡村振兴示范点配套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加之单位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更新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是项目管理制度和相关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对预算收支及预算编制进行规范化管理;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合理量化绩效指标值,充分考虑实际和预算安排,进行细化量化,反映实际产出和效果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1年度部门

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钦财库〔20226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2021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3218312,联系人:钟福微


             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

                                                202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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