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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向阳街道办事处系钦南区政府派出的正科级城市管理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履行辖区人口管理与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福利以及社会救济、市容环境卫生、党建、经济统计、综治维稳等城市管理和服务社会事务工作。
2.机构情况
设置有向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向阳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向阳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向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四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设有2个城区社区居委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本级)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13.48万元,同比减少63.08万元,降低7.20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13.48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63.08万元,降低7.20 %。主要原因是将二层机构单独分出去独立核算,单独公开。
(二)支出总计 813.48万元,同比减少63.08万元,降低7.20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54.07 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统计管理、组织事务和其他党务等。同比增加38.84万元,增长2.55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调动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等原因。
2.国防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国防动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9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5.04万元,下降6.3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将二层机构单独分出去独立核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680.5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同比减少27.71万元,降低4.24%。主要原因是将二层机构单独分出去独立核算了。
5.农林水支出2.7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及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2.73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15.8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1.32万元,下降41.69%。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人员调动和将二层机构单独分出去独立核算了。
7.结余分配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8.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36万元,项目支出426.1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办公经费、人大例会补助等支出。
2.专项统计业务支出0.23万元,2021年钦南区基本单位名录库调查劳务费。
3.统计管理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社区级统计协管员兼网格员工作补助经费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办公经费和党群服务中心上墙制作等费用支出。
5.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92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和廉洁工作站专职人员工资和其他办公用品、宣传板报制作等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0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网格专职人员工资和禁毒工作经费等支出。
7.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7.22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组织员工资支出。
8.其他国防动员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国防器材室和武装部工作经费支出。
9.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独生子女荣誉补贴、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计缴养老保险。
1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12.计划生育服务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自筹人员社保费用支出。
1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55万元,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费用支出。
16.行政运行支出180.0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公务员工资福利及水、电、办公等运转经费。
1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7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8.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3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工资和社保费用、绩效等支出。
19.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110.3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干部工资、社保费用等支出。
20.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74.1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环卫工作管理事务、保洁员工资、社保费用等方面支出。
21.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2.7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2021年工资支出。
22.住房公积金支出15.83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6.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40.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65万元,支出决算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度减少0.91万元,下降91.92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二)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同比减少0.91万元,下降91.92 %。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无无支出,2022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支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同比减少0.91万元,下降91.92 %。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已久,安全性能较差,使用频率缩减,搁置时间长,维修次数也少。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已久,安全性能较差,使用频率缩减,搁置时间长,维修次数也少。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已久,安全性能较差,使用频率缩减,搁置时间长,维修次数也少。
(三)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9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10.31万元,增长33.71%。主要原因是:办事处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和人员调动工资待遇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钦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 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