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服务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水利水土保持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部门一起做预算编制和预算资金的管理。其主要科室职能具体如下: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自然资源、林业、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环境卫生、交通、应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在授权或委托的范围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劳动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扶残助残、低保等事务性工作。
卫生健康服务所。主要负责公共卫生、卫生健康、卫生应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主要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等事务性工作。
水利水土保持站。主要负责水利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做好防汛抗旱、河长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禁毒、网格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优抚帮护、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为新增二层机构,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预算管理级次2级、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独立核算。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总收入524.36万元,由于是新增单位,同比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36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占总收入100%,同比增长100%,增长原因是该单位为新增单位。
1.财政拨款收入524.36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占总收入100%。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总支出524.36万元,由于是新增单位,没有上年数据,无法进行同比。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8.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工资福利支出,占总支出83.6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19万元,主要用于那彭镇人民政府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占总支出8.62%。
3.卫生健康(类)支出14.9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行政单位医疗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占总支出2.84%。
4.交通运输(类)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交通站人员工资支出,占总支出0.03%。
5.住房保障(类)支出25.4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占总支出4.86%。
6.结余分配 0 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36万元元,其中:基本支出524.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24.3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运行支出438.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生活补助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公路养护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交通站人员工资支出。
7.住房公积金支出25.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4.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52.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三)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接待来我单位考察调研的工作组。据统计,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未进行独立核算。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6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4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并且2021年我单位未进行独立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为二层机构,只进行项目绩效自评,不进行独立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单位归属的钦州市那彭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预算执行率73.09%,得分97.31,扣分点主要为执行率不达到100%,自评等级一等,我镇项目保障了干部职工的工资按时发放,保障经济建设、改善民生,确保了重要决策、重点项目的落实,管理本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社会治安、司法、人口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障全镇13个行政村干部工资的发放,村级办公经费不低于2.5万元/村的政策要求。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6.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预算执行率91.67%,得分98.34,扣分点为执行率不达到100%,自评等级一等,该项目保障了那彭国土所聘用人员2人工资正常发放;项目达到了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2022年度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