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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负责各类区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负责全区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4、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汇总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编制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以工代赈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工作,指导全区工程咨询业发展。
5、负责统筹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提出并组织实施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承担全区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重大投资项目,负责审批区级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初步设计,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6、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政策及措施,编制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协调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7、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协调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进口关税配额。
8、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动国民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和新产业的形成,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研究能源、工业、服务业、交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9、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配合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研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拟订节能、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协助推动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0、贯彻执行国家能源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年度计划,编制能源重点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11、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人口政策,提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12、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和信息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信息动员有关工作。
13、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价格和收费政策;依法拟订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管理目录;负责监测和预测全区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全区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全区价格和收费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市以及区级的价格、收费调整方案;拟定和调整区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14、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和区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业务、行业指导和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行政管理。
15、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审批、核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因情况特殊可以不进行招标审批、核准;申请鼓励类项目税收优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16、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责转变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投资审批事项
第一、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项目外,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缩小投资项目审批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
第二、接受市下放到钦南区实施更为有利于钦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投资审批事项。对接受下放投资审批权的项目,相应调整相关前置审批权限,提高效率。对接受下放的投资审批事项,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接受市对区政府的监督检查。
2、强化全区发展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完善加强宏观调控。
第一、加强发展规划制订、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全局性事项统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等职能。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发展规划的制度机制,强化发展规划的约束和引导作用。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第二、统筹推进全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全区区域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助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2、与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四)机构设置情况
1、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共设七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计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产业发展股、物价管理股、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发展股、仓储建设管理与执法监督股。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四个,分别是:钦州市钦南区价格认证中心、钦州市钦南区西部大开发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南区投资咨询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南区储备粮管理中心。
3、在发改局挂牌单位四个,分别是:钦州市钦南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钦州市钦南区国防动员办公室、钦州市钦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初从住建局划入)、钦州市钦南区海防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初从住建局划入)。
4、自收自支企业单位三个,分别是:钦州市钦南区粮食储备库、钦州市钦南区城区粮食储备库、钦州市钦南区军粮供应中心(事业单位企业管理)。
(五)人员情况
1、2023年初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编制原为12名,由于人防办、海防办划入,增加行政编制4名,2023年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编制为16名(含发改局、国防动员办、人防办、海防办),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
2023年12月实际在岗人员情况:①2023年12月行政实际在职在编人员12人;②专业化人员在职人员3人;③聘用人员6人;④行政退休人员34人;⑤遗属人员2人。
2、下属二层单位:钦州市钦南区价格认证中心参公事业编制7名,2023年12月实际在岗在编人员4人。
3、下属二层单位:钦州市钦南区西部大开发服务中心(包含钦州市钦南区投资咨询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2023年12月实际在岗在编人员8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决算组成单位:
(一)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包含钦州市钦南区价格认证中心),为独立核算单位。
(二)钦州市钦南区西部大开发服务中心(包含钦州市钦南区投资咨询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538.43万元,同比减少1294.72万元,下降14.6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538.43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294.72万元,下降14.6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收入减少,主要减少新冠疫情应急经费支出收入。
2.事业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3.经营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4.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同比无增减。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增减。
(二)支出总计7538.43万元,同比减少1294.72万元,下降14.6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093.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资金、绩效工资增量等发放、“十四五”规划及“十三五”经济运行经费、列入自治区层面、钦州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经费、电子政务外网工程1期2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运营服务经费、应税涉案物价鉴证专项经费、项目前期工作费、钦南区平陆运河经济发展规划编制费及办公费、钦南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残疾人保障金专项经费(2021年)等经费支出。同比增加90.16万元,增长8.98%,主要原因是增加钦南区平陆运河经济发展规划编制费、钦南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8.97万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单位基本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9.22万元,增长32.56%,主要原因是:一是事业人员增加,增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二是养老保险缴费计算基数增大,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增加。三是增加死亡人员抚恤金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2.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费、公务医疗补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经费支出。同比减少711.74万元,下降91.87%,主要原因是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经费支出。
4. 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其运营补贴经费支出。同比减少1.09万元,下降9.83%,主要原因是减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其运营补贴经费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500.20万元,主要用于归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财务挂账贷款本金、遗属生活补助支出。同比增加0.20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是增加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3.69万元,主要用于钦南区应急冷冻食品储备库项目、钦南区临港特色农产品(辣椒、海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支出。同比增加97.43万元,增长101.22%,主要原因是增加钦南区临港特色农产品(辣椒、海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23.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7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降低。
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18.59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系统98年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物业费、生活补助及遗属补贴、粮食系统政府购买服务、粮食系统遗属人员生活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财务挂账利息、粮食库存统计调查经费、钦南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经费、轮换销售储备粮价差亏损保管损耗补贴、钦南区应急粮油物资储备及配送中心项目、粮食仓储维修及更新改造、钦南区应急粮油物资储备及配送中心等经费支出。同比减少608.53万元,下降59.25%,主要原因是减少钦南区粮食储备库12500吨储备仓容项目、应急成品粮采购(300)吨工作经费、粮食储备库地上笼和红火蚁鼠害消杀工程及仓库墙体补漏工程等项目支出。
9. 其他支出5116.93万元,主要用于债券项目钦南区临港特色农产品(辣椒、海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支出。同比减少36.71万元,下降0.71%,主要原因是2022年主要用于建设中国-西部粮食产业园项目支出,2023年主要用于钦南区临港特色农产品(辣椒、海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支出,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10.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无增减。
11.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02万元,项目支出1945.4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发展和改革事务)294.37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奖金和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展和改革事务)6.5万元,主要用于钦南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工作经费、钦南区粮库安保经费支出。
3.战略规划与实施3万元,主要用于“十四五”规划及“十三五”经济运行经费支出。
4.社会事业发展规划27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市级层面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及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电子政务外网工程1期2期经费支出。
5.物价管理28.5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应税物和涉案物工作支出的工作经费。
6.事业运行73.1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411.1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费、钦南区平陆运河经济发展规划编制费及项目办工作经费、抗疫应急物资采购、钦南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钦南区临港工业园区域节能报告编制项目、钦南区临港特色农产品(辣椒、海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经费支出。
8.行政单位离退休18.3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支付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荣誉补助、物业补贴、遗属人员生活补助、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等经费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3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支付行政、参公及事业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支付退休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11.死亡抚恤60.3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支付离世人员抚恤金。
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6.28万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间采购应急物资经费的支出。
13.行政单位医疗13万元,主要用于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4. 事业单位医疗5.31万元,主要用于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5.公务员医疗补助18.4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6.能源节约利用10万元,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补贴支出。
17. 行政运行(城乡社区)0.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18.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归还政策性粮食贷款本金。
1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93.69万元,主要用于钦南区应急冷冻食品储备库项目、钦南区临港特色农产品(辣椒、海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支出。
20.住房公积金23.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粮油物资储备)5.16万元,主要用于钦南区粮库安保经费支出。
22.机关服务68.07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系统遗属人员生活费、粮食系统 98年前离退休人员经费、钦南区储备粮管理中心人员经费支出。
23.专项业务活动21.69万元,主要用于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经费、粮食系统政府购买服务、钦南区军粮供应站专项经费支出。
24.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37.02万元,主要用于钦南区国有粮食购销业务财务挂账利息支出。
25.储备粮油差价补贴21.07万元,主要用于储备粮轮换销售价差补贴、保管损耗及销售费用专项经费支出。
26.储备粮(油)库建设265.59万元,主要用于钦南区应急粮油物资储备及配送中心、钦南区储备粮油库建设等项目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76.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9.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及增量、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56.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6.93万元,其中: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万元。
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5153.64万元,主要用于①钦南区犀牛脚镇冷冻库建设、钦南区犀牛脚镇冷冻库项目设计、制冷设备采购及安装;②钦南区龙门港镇冷冻库建设、钦南区龙门港镇冷冻库项目设计、制冷设备采购及安装、龙门港冷冻库项目电力线路、国防通讯电缆、广电线路、电信线路、移动和联通光缆线路迁改、挡土墙建设、土地平整及清表费等;③钦南区临港物流产业园冷冻库建设;钦南区临港物流产业园冷冻库项目设计、制冷设备采购及安装、临港物流产业园冷冻库项目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费等。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29万元,支出决算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5%;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0.41万元,增长5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2023年没有计划因公出国(境)预算数为0,决算数也为0。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为0,年初预算数也为0,年初没有预算人员出国(境)计划,实际也没有人员出国(境)现象。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及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都为0,因为这两年都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没有预算数,也没有实际支付决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及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都为0,因为这两年都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也为0,同比无增减。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没有预算数,没有实际支付决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及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都为0,因为我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5%,同比增加0.41万元,增长5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钦南区检查发改部门工作。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0个批次、共计103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0个批次、10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计划接待人数人次估计比较准确。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接待批次3个,增加接待人数32人。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4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4.33万元,降低23.46%。主要原因是:减少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 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60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1945.4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部门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支出7538.43万元。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4.69分,评级为一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抓好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等十条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四个产出指标全部完成;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达到预期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达到预期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对6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3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8.33%;2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6.67%;3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钦南区红薯核心示范基地等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由于受资金紧张等客观原因影响,导致2023年预算绩效执行效率低,不理想,没有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下一步整改措施是在今后工作中多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各项目按预算预定目标进行拨付,使项目进展顺利,按要求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钦南区临港特色农产品(辣椒、海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配送中心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24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0000万元,执行数为5116.93万元,完成预算的51.1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钦南区犀牛脚镇、龙门港镇、临港物流产业园冷冻库建设完成工程量的80%;钦南区犀牛脚镇、龙门港镇、临港物流产业园冷冻库项目设计、制冷设备采购及安装完成工程量的50%;龙门港镇冷冻库项目相关附属设施全部,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建设进展顺利。
(2)钦南区储备粮油库建设维修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用于钦南区储备粮油库建设,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
(3)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财务挂账贷款本金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化债方案,完成2023年归还粮食挂账贷款本金任务。
(4)电子政务外网工程1期2期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工程1期2期2023年初预算任务。
(5)钦南区临港特色农产品(辣椒、海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63.51万元,执行数为163.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支付债券项目钦南区临港特色农产品(辣椒、海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配送中心2023年下半年利息及手续费。
(6)钦南区龙门港镇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钦南区龙门港镇供水扩建项目等24个项目的立项、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编制费。
(7)抗疫应急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99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695.66万元,执行数为695.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新冠疫情期间钦南区11个镇场及五个街道产生购置快餐、帐篷等应急物资费用支付,并全部完成抗疫快餐及物资配送工作。
(8)2022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95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43.05万元,执行数为243.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钦南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十四五”规划等57个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
(9)钦州市钦南区应急粮油物资储备及配送中心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3.58分,评级为二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780万元,执行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7.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钦南区应急粮油物资储备及配送中心内储备粮仓库建设、库内道路硬化、充氮调储粮设备采购等工程,该项目基本完成,因财政资金紧张原因导致资金拨付率低。
(10)钦南区金窝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评级为二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1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钦南区金窝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金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金窝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金窝工业园配套路网等)项目建议书编制、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社会稳定风险报告的编制及评审、水土保持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该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因财政资金紧张原因没有完成资金拨付。
(11)钦南区那丽镇那丁路口至高岭脚海防执勤道路 (1个实施点位)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评级为二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37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那丽镇那丁路口至高岭脚海防执勤道路各前期工作开展,准备动工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12)钦州市钦南区现代纺织产业园区域评估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评级为二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全部完成金窝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地震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因财政资金紧张原因没有完成资金拨付。
(13)钦南区临港特色农产品(辣椒、海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7.15分,评级为二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420万元,执行数为150.30万元,完成预算的35.7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完成犀牛脚镇冷冻库等项目建设,因财政资金紧张原因导致资金拨付率低。
(14)储备粮轮换销售价差补贴、保管损耗及销售费用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7.87分,评级为二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09.45万元,执行数为85.27万元,完成预算的40.7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储备粮轮换销售、300吨成品粮运营产生的价差亏损、销售费用、保管费、电费等费用,该项目全部完成,因财政资金紧张原因导致资金拨付率低。
(15)钦南区红薯核心示范基地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73分,评级为三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90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钦南区红薯核心示范基地项目工程建设部分建设工作,并向财政申请部分资金,因财政资金紧张原因没有完成资金拨付。
(16)钦南区红薯核心示范基地项目前期激励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75分,评级为三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钦南区红薯核心示范基地项目地质勘察、用地测绘、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向财政申请部分资金,因财政资金紧张原因没有完成资金拨付。
(17)2023年项目前期工作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77分,评级为三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556.6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钦南区衔接平陆运河经济带港口和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等83个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该项工作全部完成,因财政资金紧张原因没有完成资金拨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关于批复各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南财库〔2024〕7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3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2693009,联系人:韦秀英)
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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