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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02 17:31     来源: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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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及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研究工作。

2)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负责全区港口、铁路、高级公路等行业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区铁路、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

3)负责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监管工作。负责全区交通建设行业信用体系管理。

4)负责全区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全区公路、水路运输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5)指导全区公路、水路、邮政快递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6)协调并参与全区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提出全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全区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并组织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

7)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及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组织开展全区公路、水路、邮政快递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指导监管邮政快递行业的履职和服务,协调邮政快递业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配合市邮政部门落实邮政公共服务、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

9协调相关部门和行业落实交通战备工作

10)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共设2,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股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有三个单位,分别是:本级行政机关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二层两个中心都是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25881.96万元,同比增加18139.52万元,增长234.2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881.96万元,为钦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8139.52万元,增长234.29 %,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增加了平陆运河债券资金支出及第四批新增政府债券和车购税补助地方收入补助资金等交通公路建设资金收入。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总计25881.96万元,同比增加18139.52万元,增长234.29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4.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我局新增加2名驻村第一书记并按规定安排支付工作经费4.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7.5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68.22万元,增长138.3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两个中心增加的社保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类)92.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社保部门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同比增加53.64万元,增长137.8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新成立两个中心增加的医疗保险费用。

4.城乡社区支出(类)888.7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同比增加888.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专项债务收入资金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80.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农村扶贫公路建设支出。同比增加12.5万元,增长18.37%,主要原因是增加村屯扶贫道路结算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类)4620.5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2955.78万元,下降39.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用这部分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建设及交通运输管理的支出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47.6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39.23万元,增长468.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新增两个中心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30万元:主要用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同比增加3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项目。

9.其他支出(类)20000万元:主要用于平陆运河项目资本金。同比增加2000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平陆运河项目资本金支出。

10.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持平。

11.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96万元,项目支出4051.3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办公经费。

2.行政单位离退休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缴费及生活补助支出等。

3.事业单位离退休10.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缴费及生活补助支出等。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干部职工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3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5.56万元,主要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4.49万元,主要用于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8.事业单位医疗25.55万元,主要用于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公务员医疗补助36.3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

1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工伤保险支出。

11.其他农林水支出80.5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等扶贫基础设施的建设。

12.行政运行147.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发放及日常办公工作经费等。

13.公路建设409.9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4.公路养护491.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维修等支出。

15.公路和运输安全862.7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财政补贴资金。

16.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002.9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客运运营的补贴及公路养护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17.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595.6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支出。

18.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110.5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支出

19.住房公积金47.61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风险防治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1.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7.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73.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88.70万元,其中:

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88.7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20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平陆运河项目资本金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34万元,支出决算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41%;与上年持平。具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 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年初预算数持平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9.41%,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开展公共业务和公务接待工作。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个批次、共计9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个批次、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6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92万元,降低10.0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50.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64.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4%。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共有车14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41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34984.9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部门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支出23942.2万元。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68分,评级为。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养护好我区农村公路,提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水平及公路通行能力,为我区经济发展及人民群众出行保驾护航。2.保障单位机制正常运转必要的经费,保障航管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得到保证,使水路运输安全工作得正常有序开展。通过水运执法和整治沙石船舶的管理,使水上运输行业得到有序运行,确保水路运输安全。3.保证钦南区运管所的日常运行,通过综合治理逐步减少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中的违法行为。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其他事项。5.完成2023年度的投资额度。6.确保钦南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和行业管理工作人员生活保障机制正常运转,保证交通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加快推进人民满意交通建设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3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5.61%;5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2.2%3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32%;2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4.88%。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理解不够透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质量。下一步整改措施是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学习理解和财政及时沟通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争取按项目推进速度来完成支出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支持“三项工程”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5.71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334万元,执行数为110.55万元,完成预算的4.7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支持实施通畅工程24.61公里;支持实施农村公路隐患治理37.34公里;支持实施通屯道路隐患治理25.48公里;支持实施提升工程67.55公里

非统发财拨人员绩效工资增量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11.26万元,执行数为111.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交通非统发人员绩效发放提升交通服务群众出行的能力

交通局下达2022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四建一通”六加至坪山垌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38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300.1万元,执行数为30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新建改建公路里程10公里新改建公路项目适应未来一定时期内交通需求

公路所及稽征所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399.91万元,执行数为399.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稽征所及公路所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工资及日常经费支出,提升交通服务群众出行的能力。

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7.22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081.87万元,执行数为461.27万元,完成预算的22.1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村际联网项目17个

第四批新增政府债券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39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946.78万元,执行数为888.7万元,完成预算的93.8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30个农村公路项目支出,提升公路安全水平,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平陆运河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0000万元,执行数为2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2023年度平陆运河支出预算,加快建设内河航道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的函

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关于批复市直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市财库〔20247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2023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2810340,联系人:连昌营陆焕锋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

                   202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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