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岭镇人民政府,区直及驻钦南各有关单位:
2025年6月25日下午6时许,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市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报告,称2025年6月25日下午1时40分许,在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长坡村委S312线162KM+900M处发生一起两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为查明事故原因、分析责任、汲取教训,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南康熙岭S312线162KM+900M处“6·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海攀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周继林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秀权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书荣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李 毅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苏宇春 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股办事员
叶建军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级科员
赵崇淋 区总工会专职工作者
陆先宇 康熙岭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武装部部长
罗汝红 康熙岭派出所所长
陈奉昌 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股长
王红临 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干部
谢卓伲 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干部
二、事故调查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提出对事故性质认定的初步意见和事故预防的针对性措施。
(三)查明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及其工作人员、岗位人员履职情况,查明事故涉及的政府安全责任和监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落实情况,查清相关单位和人员负有事故责任的事实,提出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四)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形成调查组调查报告提交区人民政府审批。
(五)负责评估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救援处置情况,完成事故应急评估报告。
(六)完成事故调查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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