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用户空间| 智能问答|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

钦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南向阳 钦州湾大道42号房屋“8·24”一般 其他伤害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02 10:07

                           钦南政办函〔202519

钦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南向阳

钦州湾大道42号房屋“8·24”一般

其他伤害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向阳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钦南关单位

202582611时许,区应急管理局接钦州市应急管理局电话通报:202582417时许,一名作业人员(梁美强)在钦州市钦州湾大道42号房屋4楼楼面捆扎钢筋过程中昏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查明事故原因、分析责任、汲取教训,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南向阳钦州湾大道42号房屋“8·24”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查组成员名单

长:吴海攀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周继林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秀权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书荣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员:王道钦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干部

刘月友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股干部

赵崇淋    区总工会专职工作者

施显京    向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向阳派出所所长

陈奉昌    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股长

王红临    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干部

谢卓伲    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干部

二、事故调查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提出对事故性质认定的初步意见和事故预防的针对性措施

(三)查明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及其工作人员、岗位人员履职情况,查明事故涉及的政府安全责任和监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落实情况,查清相关单位和人员负有事故责任的事实,提出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四)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形成调查组调查报告提交区人民政府审批。

(五)负责评估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救援处置情况,完成事故应急评估报告。

(六)完成事故调查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591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奉昌联系电话:13217771975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