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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钦南区水资源保护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印发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水资源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从而加快构建与钦南区高质量发展和城区空间发展布局规划相匹配的水资源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和综合开发利用,结合我区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钦南区,水资源四级区与县级行政区相结合,基本工作单元为乡镇,包括沙埠、康熙岭、犀牛脚、黄屋屯、大番坡、久隆、那丽、东场、那彭、那思、龙门港11个镇,水东、文峰、南珠、向阳、尖山5个街道、28个社区居委会、130个村委会,行政区域面积2596平方千米(含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湾华侨投资区)。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现状(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规划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
四、规划目标
规划近期(2025年)目标:到2025年,钦南区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县级以上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乡镇级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达到90%以上;地下水超采得到全面遏制,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主要江河湖泊水生态系统得到基本保护,河湖生态水量得到基本保证;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受损的重要地表水和地下水生态系统得到初步修复,水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
规划远期(2030年)目标:到2030年,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范围之内,水库、湖泊等水体富营养化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地下水超采区总体上实现采补平衡,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显著改善;主要江河湖泊水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河湖生态水量得到全面保证;受损的重要地表水和地下水生态系统基本得到修复;建立完善的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
五、主要任务
(1)开展现状综合调查及基本资料收集分析工作,进行水质、生态、水量和水位、水生态状况的评价,明确水资源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规划措施总体布局提供依据。
(2)复核水功能区划分成果,对因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水功能区管理工作存在矛盾的水域,应在水功能区复核的基础上提出水功能区调整的建议。
(3)针对流域或区域特点、水资源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规划目标。在水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坚持水质保护、生态水量保障、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并重,统筹考虑地表水、地下水保护,点源面源污染治理,明确保护重点,提出规划总体布局和各类保护措施技术方案,建立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体系。
(4)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制定污染物入河量控制方案,提出规划水平年分阶段污染物入河量控制方案。
(5)根据规划总体布局,具体制定入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面源及内源污染控制与治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地下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措施方案。
(6)根据水资源保护管理需求,具体制定水资源保护监测和综合管理方案。
(7)估算规划实施所需投资,提出规划实施意见,分析规划实施效果。
六、规划总体布局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布局
(2)地下水资源保护布局
(3)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布局
(4)入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
(5)重点工程布局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社会效果
1.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促进作用;
2.对不合理开发的约束作用。
(二)资源环境效果
1.水功能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显著改善,供水安全保障程度显著提高;
2.主要江河湖泊生态需水得到有效保障;
3.地表水和地下水生态系统基本得到修复;
4.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
5.用水总量进一步减少。
八、保障措施
从组织保障、资金保障、监督考核、技术保障、协作机制、社会参与 6大方面入手,确保《规划》的执行。
解读机构:钦南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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