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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与耕地保护田长制,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完成钦南区2025年早造粮食生产任务,现对《钦南区2025年早造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二、核心任务与重点工作
(一)核心任务
1、精准至各村、各地块,明确“应种尽种、宜种则种”原则。
2、时间节点:早稻需在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播种,4月10日前完成插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力争在春种阶段完成全年任务,为全年粮食生产奠定基础。
(二)重点工作
1、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镇(场、街道)承担主体责任,提前谋划部署,抢抓春播春种关键期,迅速掀起春耕生产高潮。
2、打造示范,治理耕地抛荒:各镇(场、街道)需创建1-2个春耕生产示范点,重点治理主要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丢荒农田,同时对2021-2024年撂荒耕地图斑、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撂荒地块全面复耕,通过整合流转、代耕代种等方式推动规模化生产,水利条件不足地块引导种植旱粮作物,确保耕地不撂荒。
3、推广技术,提升单产效益: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与水稻玉米高产攻关行动,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揭榜挂帅”,推广精量播种、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等高产技术,以示范片与高产竞赛带动全区粮油均衡增产。
4、宣传政策,落实补贴激励:多形式宣传农业补贴政策,突出“谁种粮谁受益、多种粮多受益”原则,重点补助早稻生产,优先支持规模化经营主体参与灭荒与粮食生产,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
5、强化服务,保障春耕进度:协调解决土地流转、农机服务、农业用水等问题,做好农资供应与农技指导;密切关注气象灾害,提前防范寒潮、干旱,加强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监测防治。
6、改善条件,确保生产用水:完善水库农业用水保障制度,维修疏通病险干渠,加快水利项目验收;落实16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责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资金保障
(一)机耕补贴:合计42.5万元,其中公路沿线示范点1500亩,每亩补贴150元(22.5万元);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撂荒地治理1000亩,每亩补贴200元(20万元)。
(二)种子补贴:合计22.5万元,玉米种植补贴2500亩(每亩1.5公斤种子,18.75万元),重点村水稻示范点补贴300亩(每亩2.5公斤种子,3.75万元)。
(三)其它补贴:早稻种植30亩及以上主体每亩补贴200元,30亩以下每亩180元,资金从稻谷生产补贴与双季稻补贴中安排。
(四)资金来源:机耕与种子补贴65万元优先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从区本级财政预留资金列支,两项补贴可相互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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