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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5年,钦南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工作要求,严守信息公开流程与保密审核制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其中社会福利类39条、社会救助类40条、机构概况类14条、部门综合类10条、财政信息9条、年度报告1条,同步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导文件3条、政府公开指南2条。公开载体运行规范高效,便于群众快速查询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与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安全。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集中公开社会救助、财政收支、审批事项等重点信息,及时发布、回复政府网站内容。经合规审核后,精准推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领域政策信息,进一步提升服务便捷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聚焦社会热点与群众关切问题,按时发布重点领域信息,高效回应群众诉求。严格落实《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及“三审三校”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与社会监督,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合规。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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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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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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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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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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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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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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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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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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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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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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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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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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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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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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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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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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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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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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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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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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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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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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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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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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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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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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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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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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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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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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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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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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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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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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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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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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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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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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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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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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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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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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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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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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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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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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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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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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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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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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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存在问题:2024年我局在政策解读方面的信息需要进一步拓展。2025年我局聚焦政策解读短板,构建“多形式、广覆盖、深解读”工作体系。针对民政领域重点政策,在线上及时发布解读信息,同时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到乡镇、社区向群众开展民政领域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疑问,有效提高群众对民政信息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我局对2024年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
2025年存在问题:2025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网上政务公开部分栏目信息分类不够细化,群众查阅便捷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2025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钦南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gxq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钦南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钦州市扬帆北大道2号恒祥豪苑7号楼五楼。邮编:535099。电话:0777-2693771)。
钦州市钦南区民政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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