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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钦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钦公开办发〔2020〕4号)要求,由钦南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钦南区成立有以区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服务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以区发改局、政务服务监管局、住建局等27个单位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钦南区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也成立有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的“工作格局”,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2020年,钦南区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48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9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52人,其中专职2人,兼职50人。
(二)强化制度落实,着力规范公开工作。2020年,钦南区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尤其是围绕新修订的《条例》贯彻落实有关工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按照《条例》相关规定,督促指导各政府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内容进行了更新。及时废止、修订钦南区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优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模板,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钦州市政务公开管理办法(试行)》(钦公开办发〔2017〕14号),印发了《关于开展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钦南公开办发〔2020〕3号),要求各相关单位形成每季度报送发文登记本等资料检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与检查,促进各政府、各部门对《条例》和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的落实;三是指导、监督各单位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五公开”制度贯穿于办文办会全过程,推动政府信息全程公开,促进权力运行阳光透明。
(三)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主动公开。2020年,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自治区、市相关工作要求,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编制了《钦南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钦南公开办发〔2020〕8号),对钦南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从推进“五公开”,到着力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加大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推进历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公开等方面拓宽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推进钦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各单位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别送到“一中心两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多渠道查阅信息。2020年,钦南区48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通过政务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39条;制作并对外公开的规范性文件0份;行政许可事项413项,许可数量10318件;其他对外管理事项704项,处理决定48077件;行政处罚事项3022项,处理决定数量为1463件;行政强制事项146项,处理决定378件;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22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为406项,采购总金额为2657.23万元。
(四)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对接收、补正、办理、征求意见、作出决定、收费、送达等依申请公开办理环节进一步加强管理。各单位在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后要按办理流程及时登记办理,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并在办理完毕后按照“一申请一卷”进行归档,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可监督、可追溯。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尽最大可能满足申请人的信息需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与办理水平。2020年,钦南区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件,均已按规定予以办理。上年结转0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请行政复议数3件,其中,结果维持2件,尚未审结1件。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3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3件,复议后起诉0件。
(五)加强基层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根据桂政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印发了《钦南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钦南政办〔2020〕18号),对照自治区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指引,及时组织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及驻钦南各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区、镇两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通过梳理,钦南区编制出试点领域有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义务教育领域等23个领域标准目录共844项公开事项,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初步形成钦南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前,钦南区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已梳理完毕并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六)加强平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渠道。钦南区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作用,切实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民互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钦南区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各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不断完善内容保障,将政府信息内容保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要求各单位按照新《条例》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内容进行了更新。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建立读网制度,设有专人对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开展日常监测与季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超时发布和出现错误表述情形。同时将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的监检和年底绩效评估有机结合,在满足日常监测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内容、栏目等方面的建设,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绩效水平。2020年,钦南区48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通过使用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部门文件共1540件,工作动态3189条;钦南区政务新媒体有微信公众号7个、微博4个、抖音1个,全年发布信息共7210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2790条,微博发布4366条,抖音发布54条。没有被上级通报情形。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文件精神,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按要求开展了钦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工作,钦南区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当被责任追究的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39 |
-26 |
1031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24 |
-20 |
4807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082 |
-60 |
1463 |
|
行政强制 |
147 |
-1 |
37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8 |
-6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406 |
2657.23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
|
2 |
0 |
0 |
1 |
3 |
3 |
0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钦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没有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二是有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存在更新不及时,内容保障不力等情况。
下一步,继续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自治区、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一是严格绩效考评指标落实,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将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促进单位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人员调配,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钦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抓好上岗前培训和重点业务的学习培训,特别是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发布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钦南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gx
q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钦南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钦南区行政信息中心2楼钦南区政务服务中心A205室。邮编:535099。电话:0777-269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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