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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钦南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钦南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q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钦南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111号钦南区行政信息中心A201室;邮编:535099;电话:0777-2693735;电子邮箱:qnzwgk@qinzhou.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钦南区各级各部门主要通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2022年度钦南区各级各部门共公开文件1728份,建议提案栏目发布37条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栏目发布108条信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栏目发布99条信息,教育领域栏目发布39条信息,公共医疗卫生栏目发布23条信息,环境保护栏目发布28条信息,公共文化体育栏目发布9条信息。针对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通过文字、图表图解等形式发布解读90篇。钦南区现有政务新媒体13个,年内累计发布信息947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要求,钦南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提供信函、网上申请、现场申请等多种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依法依规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其中,公民申请3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1件,均按规定予以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5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其他结果1件、尚未审结1件,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1件、尚未审结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钦南区及时转发了《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年内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内容进行了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申请表和流程图,规范公开申请答复文书模板。印发了《关于调整、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钦南政务组办发〔2022〕7号),组织各级各部门研究推进钦南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2021年编制完成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事项进行再次梳理再次核对。通过梳理核对,钦南区本级共梳理出一级事项141项,二级事项187项;各镇(街道)、各村(社区)也相应梳理更新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钦南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1份,其中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发2件,修订1份,废止3份。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动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页面内容统一规范,按上级相关要求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和整体布局,各级各部门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准确、规范、及时、完整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目前,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设有30个子栏目,分门别类集中公开《条例》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积极主动发布信息,拓展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钦南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政务公开专区,丰富政府信息查阅点内容,提高公众获取信息便利度。
(五)监督保障
钦南区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钦南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做好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重点针对自治区和钦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学习,举办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及业务能力。全年未发现有涉及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3 |
2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55788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1795 | ||
|
行政强制 |
519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6.500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0 |
0 |
0 |
0 |
0 |
1 |
31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1 |
8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30 |
0 |
0 |
0 |
0 |
1 |
31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2 |
1 |
0 |
0 |
2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力度还不够,如落实政务“五公开”要求,存在部分工作实际上开展了,但没有形成制度规定,随意性较大方面的问题。钦南区继续强化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钦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通知》、《钦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工作制度的通知》等制度要求,加强日常监管与业务指导,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方面信息,各级各部门能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公布意见征集、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情况,能及时调整并公开本级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办理材料等,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职能的部门能按要求主动公开本机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全文及办理结果等。
二是针对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内容解读不够详细,解读方式单一,没有取得良好的实际成效方面的问题。钦南区严格落实《钦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实行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举措,并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运用文字、图表图解等方式进行解读。建立线上线下政策解读联动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线上开设“区长信箱”、“热点回应”等专栏,与各部门线下“意见箱”相结合的形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对群众诉求问题作出解读回应。2022年,钦南区发布政策解读共90篇,同比增长181.25%。
三是针对政务新媒体管理仍不够规范,监管力度不够,仍存在部分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不及时的现象方面的问题。钦南区认真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函》,积极开展排查全区各单位现有政务新媒体情况,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和广西政务新媒体矩阵系统进行备案和管理。规范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建有读网工作机制,安排人员负责读网,每天检查信息发布内容,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整改。并对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实行更新预警监控,提前2天对未更新发布信息的单位进行致电提醒,确保信息更新发布。
(二)2022年存在问题
各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布局不够合理,电脑等查询设备陈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供群众查阅的资料也不够丰富,不利于群众了解政策。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对各镇(街道)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继续完善各子功能区设置,丰富纸质查阅资料,重点公开惠民利企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指南等,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钦南区认真贯彻落实钦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起草并印发了《钦南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对钦南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并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工作要点及上级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钦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均按要求贯彻落实。
2022年钦南区共收到3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全部不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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