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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2-05 11:11     来源:钦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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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公布钦南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大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在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q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南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111号钦南区行政信息中心A201室;邮编:535099;电话:0777-2693735;电子邮箱:qnzwgk@qinzhou.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钦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府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按照《条例》规定和结合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组织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工作,丰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公开内容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2023年,各级各部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18公开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乡村振兴、促进就业、食品药品监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息3152,公开政府文件1299份,发布政策解读46份。钦南区现有政务新媒体13个,2023年发布信息74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提供信函、网上申请、现场申请等多种依申请公开渠道,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件、登记、归档等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告知书答复内容,确保依法依规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钦南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办结23件。其中,公民申请22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1件,均按规定予以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到钦南区申请行政复议1件,申请行政诉讼1件。其中,行政复议结果维持1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复议后起诉其他结果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明确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并逐级审核,执行三审三校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标准、准确无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设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各级各部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设有数据专题栏,推动政府信息数据向社会开放共享。组织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出有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等28个领域标准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开展清查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6份,其中2023年制发1件,修订0份,废止0份。规范文件发布格式列明文件名称、发文字号、发布日期、发文机关、效力状态等文件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和整体布局,增设有行政规范性文件63个子栏目,分门别类集中公开《条例》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指导检查、督促整改和动态更新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重点做好涉及栏目内容的公开发布工作。加强对政务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的规范管理,按要求更新发布信息。加强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丰富政府信息查阅点内容,提高公众获取信息便利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钦南区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网站抽检方式,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于未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单位,督促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的,予以通报。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学习,做好业务培训指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职能性指标,以绩效促整改、促公开、促落实。强化各级各部门自觉扩大主动公开意识和日常考核监督,自觉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现有涉及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33.5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1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1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0

0

0

1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各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布局不够合理、电脑等查询设备陈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供群众查阅的资料也不够丰富,不利于群众了解政策的问题,钦南区各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的设置因受便民服务中心场地的限制,区域较窄,各镇(街道)立足服务群众实际,因地制宜进行合理规划,积极打造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各子功能区设置,配备有政府信息查询电脑、自助打印机及资料架等便民服务设备设施,制定有公开专区管理制度,丰富纸质查阅资料,重点公开惠民利企方面的政策法规、政府公报和办事指南等,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2023年存在问题

2023,钦南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个别公开信息存在错别字或表述不规范的现象二是个别栏目信息更新发布不够及时。

下一步,钦南区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二是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学习,并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更新频率,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钦南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精神,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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