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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袁祖媚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李艺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韦敏忠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副镇长马作彪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副镇长:陈海书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派出所所长、副镇长:罗汝红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团和派出所所长、副镇长:卢鹏飞

单位地址:钦南区康熙岭镇康熙西路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电 话:0777-3553226
 传 真:0777-3553223
 邮 箱:kxlzzf3553223@163.com
 邮政编码:535012



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提高党员素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抓好人民武装工作,领导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

推进区域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组织城镇、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镇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组织公共服务。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和完善镇“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拟定落实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文化旅游、体育、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城乡环境。

实施综合管理。负责抓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对辖区内集镇和乡村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方面职能。负责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组织村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培训村级财务人员。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推进镇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管理全镇财政收支。负责组织协调镇级财政收入,确保辖区内财政收入和财政性资金及时足额入库。按相关规定监督管理各类专项资金。负责辖区内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监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在辖区执行情况。负责监督辖区国有资产和村级集体资产的转让、购置、处理。负责做好镇级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做好辖区内财源的培育和涵养。

完成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和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序号

二级机构职责

法定依据

实施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提高党员素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抓好人民武装工作,领导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

(二)推进区域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组织城镇、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镇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三)组织公共服务。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和完善镇“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拟定落实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文化旅游、体育、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城乡环境。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抓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对辖区内集镇和乡村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方面职能。负责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五)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六)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培训村级财务人员。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推进镇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七)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管理全镇财政收支。负责组织协调镇级财政收入,确保辖区内财政收入和财政性资金及时足额入库。按相关规定监督管理各类专项资金。负责辖区内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监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在辖区执行情况。负责监督辖区国有资产和村级集体资产的转让、购置、处理。负责做好镇级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做好辖区内财源的培育和涵养。

(十)完成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和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1.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应急、林业、交通、农村宅基地管理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上述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内上述领域的事务性工作。

2.协助做好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应急、林业、交通和农村宅基地等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推进林长制、田长制有关服务性工作。

4.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钦南编办发[2024]104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冯克宪

0777-3553380

法定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康熙西路1号

2

1.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发展、农村经济、水产畜牧、兽医、农业机械化、水利、水土保持、林木种植、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上述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内上述领域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业机械化等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实用技术组装集成与推广普及,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害、植物疫病、有害生物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负责土壤质量监测、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投入品实用监测及处置。负责做好农作物常规良种的保存和扩繁、农业节水灌溉、农业生产规划布局指导、公共信息和教育培训服务。负责组织农业技术专业培训、指导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农业技术推广活动。负责农业产业化和农业开发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动物强制免疫及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负责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协助做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监督和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产地检疫、定点屠宰检疫工作。负责畜禽品种繁育改良工作。负责水产、畜牧、兽医的技术服务、培训及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的管理。协助做好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协助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农机驾驶、操作、维修等各类人员和农机维修网点的培训、安全教育,协助做好农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事业统计和信息工作,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的管理台账。协助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和农机作业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和业务管理。强化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功能,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库区移民服务性工作。

3.负责推进河长制有关服务性工作。组织协调做好防汛、抗旱、排涝等工作。

4.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农业服务中心

吴堂信

0777-3553226

3

1.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基层行政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以及民政、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生育、退役军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上述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内上述领域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本辖区“五险一金”等业务经办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各种社会保障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3.负责对村组卫生健康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负责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协助做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以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负责新闻和其他信息传播。负责辖区内特色旅游的宣传与推广。

5.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系转接、信访接待、权益维护、就业扶持、优抚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做好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6.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0777-3558235

4

1.根据授权或委托,依法行使镇政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基层综合执法职能。

2.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执法业务。

3.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0777-355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