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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佳钿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人大主席:李丽萍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党副镇长:项载昕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党副镇长:洪盛声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党副镇长:李小琼

单位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彭兴路220号

电 话:0777-3781302

传 真:0777-3781301

邮 箱:napeng2008@126.com 

邮政编码:53501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提高党员素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抓好人民武装工作,领导共青团、 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

2.推进区域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组织城镇、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镇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3.组织公共服务。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和完善乡镇“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文化旅游、体育、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城乡环境。

4.实施综合管理。负责抓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对辖区内集镇和乡村管理、人口管理、 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 承担组织领导、 推进实施、 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 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方面职能。负责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5.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6.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推进镇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7.加强基层执法。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8.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9.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和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序号

二级机构职责

法定依据

实施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承担建立新的符合本辖区实际的领导决策体系、信息体系、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及培育、完善市场中介组织等。
            
二、根据市场要求,调整经济结构,制订发展规划,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
            
三、承担辖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侨务、城市管理、社区服务、计划生育、资源开发、社会福利、社会治安、环境治理、农业发展和森林保护;协调交通管理、城市规划和卫生监督等部门搞好工作。
            
四、受有关职能部门委托或授权,对建筑工地施工进行监督,对违章建筑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对辖区内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实施管理维护,受有关职能部门委托或授权,对破坏市容市貌、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负责管好市场,抓好产品质量,创造为企业服务的条件,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七、负责对辖区公众的环境意识教育,强化社区公众对环境污染治理和监督的积极参与。
            
八、承担改善本辖区生活质量和投资环境,提高辖区人口素质,引导居(村)民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的转变,提高辖区文明程度和农村城市化水平。
            
九、承担处理好镇与村、镇政府内各部门之间及政府与派驻单位的关系,并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十、承担外来人口的管理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
            
十一、配合区政府部门管理好驻镇单位,对涉及到本辖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相关的有关事务提出管理意见。
            
十二、负责对镇所属资产进行监管,确保公有资产的增值,防止资产流失。
            
十三、对辖区内的房屋出租实施管理和监督。
            
十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文书档案、信息调研、政务监督、政府采购、机要保密、会务保障、绩效考评、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单位(人员)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日常管理。

钦南区办发〔2021〕18号

钦南编办发〔2021〕51号

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黄兰珍

0777-3781301

法定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彭兴路220号

2

主要负责乡镇机关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驻村指导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

林园园

0777-3783544

3

主要负责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以及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村镇规划建设、环境卫生、道路交通、自然资源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工作,培育和发展民营经济。做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管理、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负责河长制工作组织实施的协调、调度、监督考核,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督导村级河长工作。负责林长制工作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监督指导村级林长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

林园园

0777-3781686

4

主要负责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退役军人事务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及实施。组织办理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农村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统筹、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养老事业、殡葬改革等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

李小琼

0777-3782576

5

主要负责综治、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消防、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公共安全、基层治理网格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社会治安基础防范工作。负责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承担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信息汇总、综合研判、绩效评估等职能,统筹协调指挥行政执法以及各类应急事件处置。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李丽萍

0777-3781691

6

1.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应急、林业、交通和农村宅基地管理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应急、林业、交通和农村宅基地管理等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应急、林业、交通和农村宅基地管理等领域的事务性工作。

4.协助做好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应急、林业、交通和农村宅基地等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受委托机关委托,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

6.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项载昕

0777-3782368

7

1.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提出建议。

2.协调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事务性工作。

3.协调指导本辖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协助做好执法信息网络联网、网络设施管理和网络技术服务工作。

4.组织开展本辖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关切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治理,督促推动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形成,深化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工作,最大限度的把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行业。

5.组织协调推进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开展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风险工作,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的跟踪和总结。

6.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李丽萍

0777-3781691

8

1.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负责扶贫、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扶残助残、最低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3.负责本辖区“五险一金”等业务经办管理和服务工作。

4.承担各种社会保障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5.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李小琼

0777-3785091

9

1.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辖区内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等事务性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

5.协助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

6.负责新闻和其他信息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7.负责辖区内特色旅游的宣传与推广。

8.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

朱其美

0777-3781302

10

1.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卫生和健康以及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辖区内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公共卫生、卫生健康、卫生应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4.负责对村组卫生、健康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卫生健康服务所

张万琼

0777-3783021 

11

1.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辖区水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搞好水利和水土保持等事务性工作。

4.负责库区移民和推进河长制有关服务性工作。

5.组织协调做好防汛、抗旱、排涝等工作。

6.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莫贻富

0777-3783686

12

1.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服务工作。

2.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系转接、信访接待、权益维护、就业扶持、优抚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

3.做好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4.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身边。

5.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莫贻富

0777-3783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