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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南农发〔2023〕20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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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防灾
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股室,各二层单位,各镇(尖山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04号)、《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钦市财农〔2023〕1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钦南区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和《钦南区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红火蚁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钦南区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2.钦南区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红火蚁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4日
附件1
钦南区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
(防灾救灾第一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
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中央财政安排我区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20万元(其中水稻重大病虫防控资金15万元,玉米重大病虫防控资金5万元)。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04号)、《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钦市财农〔2023〕 18号)、《2023年钦南区“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以控制迁飞性、流行性、暴发性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为重点,坚持分类指导、科学防控,抓住关键时期、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密监测预警,强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适时组织应急防控,广泛宣传动员,落实关键技术,确保防治效果,坚决遏制重大病虫暴发危害,实现 “虫口夺粮”保丰收。
二、目标任务
水稻重大病虫、玉米重大病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控面积不少于1.33万亩次,其中水稻重大病虫防控面积不少于1.0万亩次,玉米重大病虫防控面积不少于0.33万亩次。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内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区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内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三、项目实施重点及要求
(一)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
以水稻两迁害虫、二化螟、稻瘟病、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等一类农作物病虫害为重点,兼顾三化螟、水稻纹枯病、稻曲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等广西二类农作物病虫害及新发突发病虫害,突出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3个重点环节,组织开展防控工作。可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建设1个水稻绿色防控或统防统治示范区,带动面上防控工作的开展。
(二)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
以草地贪夜蛾、玉米螟、粘虫等一类农作物病虫害为重点,兼顾玉米纹枯病、玉米大小斑病、玉米蚜等其他病虫害,综合应用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技术措施,加强玉米病虫综合防治。此外,我区要继续做好全国草地贪夜 蛾“三区四带”广西布防点布防工作,应用高空灯、性诱捕器监测草地贪夜蛾迁飞动态、诱杀成虫,在系统监测成虫迁飞动态、全面普查田间虫情的基础上,抓住幼虫低龄期,组织统防
统治、群防群治,降低虫口密度、减轻危害损失。
(三)优化实施方式
项目选择在水稻、玉米优势产区和重大病虫重发区域集中实施,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要结合当地实际,将防控补助面积分解到乡镇、村组,将作业地块落实到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农户等。倡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人员力量强、技术设备先进、作业规模较大的专业化服务组织、绿色防控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防治服务。
(四)加快项目实施
要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切实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时效性,抓住重大病虫防控关键时期,及时组织防治,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避免错过防治季节,确保不误农时。
四、资金使用范围
(一)补助区域
项目主要在钦南区的11个镇 (街道)的水稻种植区和玉米连片种植区实施。
(二)补助标准
依据我区生产实际,按防控水稻、玉米重大病虫每亩次补助最高不超过1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三)补助范围
根据财农〔2023〕13号文件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水稻重大病虫、玉米重大病虫等农业生物灾害防控和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和服务补助,包括购买药剂、药械、燃油,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修复诱虫灯等监控设施设备,支付监控设备电力费用、通讯网络费、示范区建设材料费、农民植保用工费,病虫监测调查及防控技术指导培训等费用。
(四)补助对象
实施防治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重发区农户、农民技术员、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与技术指导部门等。
(五)补助方式
采取物化补助和资金补助方式。采取物化补助的,要做好物资招标采购和分发工作,在水稻、玉米重大病虫重发区给农户补助应急防治药物,由各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物化补助的农药等防控物资的具体发放工作,确保相关物资在作业前兑现到位。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采取资金补助的(用于政府购买统防统治服务,补助社会化防治服务组织),村委、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植保机构要严格核实防治实施面积,根据调查验收结果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安排如下:
1.水稻重大病虫防控资金(15万元):其中采购防治药物14万元;宣传培训、示范牌、监控设备电力、农民植保用工、病虫监测调查及防控技术指导等费用1.0万元。
2.玉米重大病虫防控资金(5万元):其中采购防治药物4.0万元;农民协助调查用工0.66万元;昆虫诱控设备运行、更换及维护等其他费用0.34万元。
合计:贰拾万元(¥20万元)
(六)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抓好农药安全使用,注意用工和用电安全,确保项目安全实施。
(七)绩效任务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支持水稻重大病虫、玉米重大病虫等防控,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具体绩效指标包括:钦南区水稻重大病虫防控面积不少于1万亩次,玉米重大病虫防控面积不少于0.33万亩次,有效遏制病虫暴发流行成灾,项目区实施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及时组织实施,在病虫害防控期内,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监测预警能力,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农民满意度达到85%以上,资金使用安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抓好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项目,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防灾减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植保站,办公室主任由植保站站长兼任,具体负责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项目的日常工作。技术指导小组由区植保站站长为组长,各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负责技术指导工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符兆建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黄昌福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钟文明 局办公室负责人、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副站长
黎巨作 局种植业管理股负责人
罗文娟 区植保站站长
朱其美 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李选妍 区生态环境保护站站长
姚大伦 区土肥站站长
2.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罗文娟 区植保站站长
副组长:王中娟 区植保站农艺师
梁晓莹 区植保站技术干部
成 员:钟兴福 沙埠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何旭霞 尖山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吴堂信 康熙岭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姚家轩 黄屋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中成 大番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邱 义 久隆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王天艺 那丽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张志雄 那彭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陆秀虎 那思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陈主器 犀牛脚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钟 奇 东场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二)强化资金管理
严格按《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的要求组织项目实施,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的监管,严格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滞留和挪用,确保程序合法、台账齐全,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要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报告。对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强化进度调度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补助政策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实施定期调度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调度我区补助项目资金拨付、支出进度和防控进展等情况,按要求按时限汇总填报相关数据、信息,确保调度工作的时效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四)加强工作督导
在重大病虫发生防控关键季节,区农业农村局将派出工作督导组,重点督查防控资金和物资到位、使用情况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指导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各镇(街道)也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组织技术力量指导项目实施及防控措施与技术落实等,确保补助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田。
(五)强化绩效考评
按照项目绩效任务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及绩效管理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做好项目验收、总结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要求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实施和资金拨付。
钦南区植保站联系人:罗文娟,联系电话:0777-2839596,电子邮箱:qnqzbz5102282@126.com。
附件:各镇(街道)水稻、玉米重大病虫防控面积任务
分解表
钦南区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项目
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面积任务分解表
|
镇(街道)名称 |
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面积(亩次) |
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面积(亩次) |
|
沙埠 |
1000 |
400 |
|
尖山 |
200 |
200 |
|
康熙岭 |
1000 |
300 |
|
黄屋屯 |
2000 |
700 |
|
大番坡 |
1200 |
300 |
|
久隆 |
800 |
300 |
|
那丽 |
300 |
100 |
|
那彭 |
900 |
300 |
|
那思 |
1300 |
300 |
|
犀牛脚 |
900 |
100 |
|
东场 |
400 |
300 |
|
合计 |
10000 |
3300 |
附件2
钦南区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
(防灾救灾第一批)红火蚁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红火蚁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红火蚁疫情传播蔓延,确保我区全年农业生产稳定,中央财政安排我区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红火蚁防控20万元,支持我区部分农区开展红火蚁疫情防控治理。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04号)和《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钦市财农〔2023〕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农发〔2021〕3号)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11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红火蚁监测与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87号)精神,优先开展农区红火蚁防控,把握红火蚁发生危害特点和传播规律,突出联防联控,坚持相对集中连片防控治理,整村、整片统一推进,以化学防治措施为主,加强检疫控制和疫情阻截,强化技术指导,全力遏制红火蚁疫情蔓延危害,降低危害程度,保障农业生产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全区红火蚁防控面积达到2200亩以上,防控效果达到90%以上,项目区红火蚁疫情得到有效遏制,危害程度有所降低,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
二、补助范围及要求
(一)补助区域
以康熙岭镇为核心区,辐射、扩展全区12个镇 (街道)的农区。
(二)补助内容及标准
项目资金主要是支持我区农区红火蚁疫情防控,按照自治区下达我区的补助标准与区域绩效目标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安排使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开展红火蚁监测防控所需的农药,支付开展作业、检疫处理、技术指导、培训等工作的费用,每亩防控补助标准不超过90元。
(三)补助对象
实施防治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可向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服务,也可由乡村组织集中统一实施。
(四)补助方式
可采取物化补助或资金补助方式。采取物化补助的,要做好物资招标采购和分发工作,确保相关物资在作业前兑现发放到位。采取资金补助的,重点用于政府购买统防统治服务,要严格核实防治实施面积和防治效果,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安排如下:
1.购买红火蚁防控药剂:14.3万元
2.政府购买红火蚁防控服务:500亩核心示范区共4.5万元(按90元/亩标准购买防控服务)
3.检疫处理、宣传培训、示范牌、下乡技术指导等费用:1.2万元。
合计:贰拾万元(¥20万元)
(五)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抓好投药作业防护,设定警示标志、标识,做好农民自防区技术指导培训,科学安全用药,确保项目安全实施。
(六)项目绩效任务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支持开展红火蚁疫情防控,重发区红火蚁疫情得到有效防控,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具体绩效指标包括:完成红火蚁防控面积2200亩以上,防控效果达到90%以上,红火蚁防控期及时组织实施,并有效保持红火蚁疫情监测预警能力,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达到85%以上,严格控制示范成本,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资金使用安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技术措施
(一)防控方法
以毒饵诱杀法为主,结合粉剂灭巢法,施药后2—3周检查防控效果,及时补施药剂。
毒饵诱杀法:对活蚁巢密度较少发生区,可将毒饵环状或点状撒施在蚁巢外围10—50cm处。对活蚁巢密度较大发生区,在处理蚁巢的同时应结合整个发生区普遍撒施饵剂。撒施饵剂时,不要扰动蚁巢。
粉剂灭巢法:破坏蚁巢,待工蚁大量涌出后迅速将药粉均匀撒施于工蚁身上,通过带药工蚁与其它蚁之间接触,传递药物,进而毒杀全巢。
(二)防控适期
在晴天,气温为21℃—34℃、地面干燥时投放毒饵,粉剂应在无风或微风天气情况下撒施,雨天、洒水后及下雨前12小时内不能投药。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落实细化方案
2023年 7月 30日前,根据自治区印发的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 明确实施目标任务,落实地点,启动实施。
(二)组织实施
2023年8月至11月,按照实施方案,做好监测调查、技术培训、 技术指导服务、开展统防统治等防控工作。
(三)及时报送进度和总结
于2023年7月30日、10月30日前向自治区植保站报送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任务并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抓好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红火蚁防控项目,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植物检疫站,办公室主任由植物检疫站站长兼任,具体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技术指导小组由区植物检疫站站长为组长,项目实施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为成员,负责技术指导工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符兆建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黄昌福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钟文明 局办公室负责人、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副站长
黎巨作 局种植业管理股负责人
罗文娟 区植物检疫站站长
朱其美 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李选妍 区生态环境保护站站长
姚大伦 区土肥站站长
2.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罗文娟 区植物检疫站站长
副组长:王中娟 区植保站农艺师
梁晓莹 区植保站助理农艺师
成 员:钟兴福 沙埠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何旭霞 尖山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吴堂信 康熙岭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姚家轩 黄屋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中成 大番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邱 义 久隆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王天艺 那丽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张志雄 那彭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陆秀虎 那思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陈主器 犀牛脚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钟 奇 东场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石承君 龙门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方炳农 区植保站农艺师
(二)强化指导服务
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及区植物检疫站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强化技术指导。加强专业化防治组织作业指导,指导服务组织制定防控技术方案和服务合同,明确各方责任,督促服务组织做好作业记录,确保防治面积、质量和效果。采购农药发放给农户防控的,要做好技术培训,保证统一投放药剂,并做好防效评价,收集防控面积等证明材料。
(三)强化资金进度
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快资金执行进度。严格资金使用与管理,防止挤占、挪用。要加强项目招标监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合法、台账齐全,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四)强化绩效考评
要对照绩效任务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及其绩效管理工作,及时跟踪指导和调度资金落实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报送相关调度信息,做好项目验收、总结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任务和资金拨付。
钦南区植物检疫站联系人:罗文娟,联系电话:0777-2839596,电子邮箱:qnqzbz510228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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