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11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关于印发《钦南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南水利字〔2026〕4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1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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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钦南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尖山街道,丽光场)、区发展投资集团、钦南区发投水务有限公司: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钦南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南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钦南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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