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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梁忠铭

钦州市钦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吴海

钦州市钦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英龙

钦州市钦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杨健


    办公地点:钦州市钦南区向阳街14号

办公电话:2850616

办公邮箱:qnqzhxzzfj@163.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和区关于城市管理方面市政基础设施、市容市貌等公用事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城市(集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城市建成区临时占道摊点规划。负责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管理。负责对经营性停车及洗车场的管理。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

(三)参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等相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和区关于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领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规划和责任制度,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或监督检查。具体行使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内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制定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内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指导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内执法工作及所属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教育以及执法纪律、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器材的列编、更新和补充工作;

(六)负责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全区性城市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执法的协调工作。配合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部门开展前述领域专项整治中涉及行政执法的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向阳街14号

联系方式:2850616


主要职责 序号 二级机构职责 法定依据 实施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和区关于城市管理方面市政基础设施、市容市貌等公用事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城市(集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城市建成区临时占道摊点规划。负责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管理。负责对经营性停车及洗车场的管理。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
(三)参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等相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和区关于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领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规划和责任制度,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或监督检查。具体行使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内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制定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内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指导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内执法工作及所属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教育以及执法纪律、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器材的列编、更新和补充工作;
(六)负责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全区性城市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执法的协调工作。配合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部门开展前述领域专项整治中涉及行政执法的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拟订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草拟有关综合性文件。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卫、车辆、后勤服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宣传、提案议案、网络舆情、对外联络、政务公开、工会等工作。
    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机关、下属单位及综合执法系统招聘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拟订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组织编制系统内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和机关经费计划。检查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罚没、票据以及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财会和统计工作。负责财务核算、报销、资产账务、报表等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业务素质学习培训。编制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车辆、制服、装备器材配置计划。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
钦南区办通〔2024〕66号 办公室 黄国清 2850616 法定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向阳街14号
2     负责审查和指导本系统行政案件的处罚。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法治建设。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本系统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业务考核。负责与相关部门执法机构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督查检查、考核评价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监察等领域行政执法活动。负责城市(集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指导。负责对经营性停车及洗车场管理的监督指导。负责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监督指导。参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等相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纠正不当的执法行为,对综合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与违章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受理相对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投诉、举报和核实工作。负责起草全区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领域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各项工作规划和责任制度。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和监督。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 刘超 2855060
3     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职责(不含城市公安交通管理以及城市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烟尘和恶臭污染及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和测绘地理信息相关投诉、举报线索的调查、处理。负责辖区内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钦南编办发〔2024〕82号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许维星 3668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