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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跨线桥梁工程施工№.QL6标段第三批临时用地的批复

钦南自然资临用〔2024〕10号

2024-09-30 17:33     来源:钦州市钦南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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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跨线桥梁工程施№.QL6标段项目经理部

送来申请办理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跨线桥梁工程施工.QL6标段第三批临时用地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使用位于钦州市钦南区尖山街道办事处九鸦村委会土地面积0.2832公顷(其中:其他草地面积0.0693公顷、农村道路面积0.0255公顷、河流水面面积0.1884公顷)作为你公司申请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跨线桥梁工程施工.QL6标段第三批临时用地,主要用于项目临时材料堆放场使用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你公司不得在上述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必须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批准用途。今后因城市建设规划调整需要时,你公司必须无条件搬迁。

三、要做好生态保护和环保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临时用地。

四、建设单位应当将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公示于施工现场,便于对临时用地使用的监督检查,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对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五、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后,你公司必须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做好土地复垦工作。

六、临时用地使用期为22个月(自2024927日始至2026731日止),使用期满后,本临时用地的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钦州市钦南区自然资源局

                                            20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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